下单指南

商品收货与验收

1、 发货时间 
  原则上我司会每日快递发货三次(分为上午、中午和晚上)以满足订单时效的约定,但如果是加急订单或客户授权自提件则除外。
 因快递的服务质量和派送速度对于我司来说存在不可控因素,故而铭华航电不能也不宜承诺快递送达时间,但如果超过正常情况时我们也协同跟催快递公司并善后处理。 
2、 收货信息确认
 a. 原则上我司依照贵司订单约定的收货地址、收货人信息发货,并负责将货物交由快递公司送达到客户指定的收货地址。
  b.  如客户需要指定地点提取的,应当在收货地址描述予以说明,如此快递小哥就可以依约定地址给您送货。
 c.  发货后,我们会将发货信息(快递公司、快递单号)即时更新在订单页面;同时发送提示信息与贵司指定人员知悉,以便一同跟踪管控。
3、收货信息的填写与变更
   a.  客户应在订单中向我司提供准确的收货地址和收货人信息。在提供收货人信息时,可以选择本人或者他人作为收货人。选择他人作为收货人,该收货人违反本规范约定义务的,铭华航电不承担相关责任。
b.客户需要变更订单中的收货地址或收货人信息的,应当在订单发出前在订单页面变更收货地址北第一时间通知负责订单的客服专员,如无法修改的或协商进行处理。
   c.  因客户填写的收货地址和(或)收货人信息不准确,或者未依要求变更收货地址或收货人信息,导致发货后货物无法送达的,运费由客户承担。
4、客户授权人员自提
      客户因其他原因需要上门自提的,请提供书面的授权书(包含但不限于公司名称、订单编号、批量、及其授权自提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编号和加盖公司公章),由自提人员持有授权书、身份证件原件到 我司联系客服专员交接签收作实。如果没有以上任一资料的,基于货物安全管控原则,我司有权不给予发货。
5、发货单据
我司发货箱内包含送货单—便于贵司内部流程、系统帐务处理,并配有品质检验标识单。如果客户来料不足或允许空贴的PCBA,我们还会分开单独包装标识并提供空贴清单,方便您和贵司后续使用和管控。
6、快递发货原则
广东省内订单:
加急订单全部建议使用顺丰快递;非加急订单速尔快递。 
   广东省外订单:
加急订单全部建议使用顺丰快递;非加急的样板订单可选择速尔快递、申通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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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h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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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81-2881